最新消息:
2017年7月1日起,出入境证件费用全面下调,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
台湾通行证收费新标准:
(1)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
(2)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
另: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仍按原标准执行。
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并提交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由他人代办的,还须交验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3、组团社出具的收费票具
4、国家工作人员还应由人事主管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是否同意赴台的意见。
办理流程
一、领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完整。
二、提交申请材料,交由民警受理,接受民警有关询问,采集现场人像。
三、申请人在收到《中国公民因私出境受理通知书》时,请仔细核对并签字确认。
四、根据《中国公民因私出境申请缴费通知单》交费。
五、领取证件方式:
1、需要邮寄的,填写申请表时可注明申请特快专递。
2、需到省公安厅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的,可由申请人本人持《中国公民因私出境受理通知书》、发票和身份证领取。
办理地点
漯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漯河市源汇区柳江路171号
咨询电话:0395-3128355
投诉电话:0395-3128399
节假日值班电话:0395-312835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上午10:00-11: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期限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对再次签注的,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加急办理的,提交相应加急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加急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1)本式每证30元;卡式每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